档案库房八防标准要求和控制措施
来源:河北水利机械设备厂家作者:水工文 更新时间:2024-4-6 11:17:41 点击量:0
档案库房八防要求,标准档案库八防标准
根据国家档案业务规范的规定,档案库房的“八防”要求是:防盗、防光、防高温、防火、防潮、防尘、防鼠、防虫等。
⑴档案库房应远离存有易燃易爆物品、空气污染等不安全的场所,不适宜设置在地下楼层或顶层。档案库楼面负荷应为5kN/m2。采用密集架时,不应小于12 kN/m2,或按实际需要确定。
⑵档案库房应有防盗措施,一般库房要加设防盗门窗,有条件的单位应配置电子监控系统。
⑶档案库房窗子要配挂防光窗帘,防止阳光直射库内;同时库房照明装置应以使用白炽灯为宜,避免日光灯中紫外线对档案纸张的破坏。
⑷库房应配备去湿机及放置吸潮剂。
⑸库房可通过机械通风、自然通风等方法减缓库内温度过高现象。通常应配备空调设备,以达到库房理想的温度。
(6)档案库房周围要灭绝火源迹象,库内严禁吸烟,要建立严密的防火制度并配备适合档案保管的消防灭火系统或器材。
(7)档案柜架应放置防虫、霉药品,以防霉菌、害虫损坏档案。为防止档案发生鼠害,库房应定期检查并投放灭鼠药。
(8)为防止灰尘对档案的损害,库房最好加双层窗,同时利用吸尘器及时吸除档案柜架上的灰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