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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/T7-92
直列式档案密集架
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直列式档案密集架的型号、规格及结构形式,技术要求,试验方法,检验规则,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。
本标准适用于直列式手动档案密集架和直列式电动档案密集架(以下简称手动密集架和电动密集架)的设计、制造、检验和验改。
2引用标准
GB 99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
GB 710优质碳素结构钢薄钢板技术条件
GB 711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厚钢板技术条件
GB 1720漆膜附着力测定法
GB 1804公差与配合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
GB 4357碳素弹簧钢丝
GB 8162结构用无缝钢管
GB 9439灰铁铸件
ZB G51 035 C04-2各色醇酸磁漆
ZB G51 043 A04-9各色氨基烘干磁漆
ZB G51 095 H06-19铁红、锌黄环氧酯底漆
HG 2239 H06-2铁红、锌黄、铁黑环氧酯底漆
3术语
3.1手动密集架
通过手力驱动的密集架称为手动密集架。
3.2电动密集架
由电力驱动的密集架称为电动密集架。
3.3活动架
能在轨道上运行的架体,称活动架(亦称为列,列由若干标准节组成)。
3.4固定架
固定在导轨的端头或中间,不能运行的架体,称固定架。
3.5单面架
对于每标准节的架体,在同一水平面上只能放置一块搁板,从一面放置物体的称单面架。
3.6双面架
对于每标准节的架体,在同一水平面上能并排放置两块搁板,从两面放置物体的称双面架。
4型号、规格及结构形式
4.1型号
4.1型号
标记示例:第一次设计的宽度为500mm的手动密集架SZM500-1第一次设计的宽度为500mm的电动密集架DZM500-1
4.2规格(每标准节)按表1。
表1
名称 |
规格 |
密集架 |
活动架 |
2100~2500×900×500 2100~2500×900×650 |
单面固定架 |
2100~2500×900×274 |
双面固定架 |
2100~2500×900×5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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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4.3结构形式
4.3.1手动密集架(如图1)。
4.3.2电动密集架(如图2)。
1-标签板;2-上侧面板;3-操纵手柄;4-中腰板;5-下侧面板;6-止动块;
7-轨道;8-门;9-底盘;10-搁板;n-标准节数;P-面板厚度
1-标签框;2-电动操作按钮及指示灯;3-手动操纵手柄;4-电源开关;5-电源
指示灯及报警显示;6-轨道;7-保险锁;8-门;9-搁板;10-止动块;11-底部
止动保险保板;12-下侧面板;13-中腰板;14-上侧面板
5技术要求
手动密集架及电动密集架均应符合本标准,并按照经规定程序审查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。
5.1结构
5.1.1手动及电动密集架均为装配组合式结构,手动密集架配有一套手动运行结构;电动密集架配有电动和手动两套运行机构。它们主要由立柱、搁板、挂板、侧面板、底盘等零部件组合而成。
5.1.2搁板、挂板应能沿立柱的垂直方向调整高度,立柱上挂板孔间距为50mm。
5.1.3应按规定铺装轨道,安装传动机构、防倒装置及挡块等。
5.1.4轨道可用膨胀螺栓或射钉安装,与地面齐平,也可安装在地表面上。
5.1.5应设置防尘装置,可根据需要设置照明灯等。
5.2加工制造
5.2.1所有钣金件、机加件加工后应打磨毛刺,无裂纹及伤痕。
5.2.2所有焊接件应焊接牢固,焊痕光滑、平整。
5.3制造公差
5.3.1每标准节组装后,外廓尺寸(长、宽、高)的极限偏差为±2mm。
5.3.2每标准节组装后,侧面板与中腰板的对缝处的间隙应小于2mm。
5.3.3轨道安装后,在任意lm长度内,水平度偏差不大于1mm,全长不大于4mm,轨道之间对应点的水平偏差为1mm,每两条轨道之间的平行度偏差为1.5mm。
5.3.4门缝间隙应均匀一致,间隙应在1~2mm之间。
5.3.5零件的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按GB 1804中的IT13~14。
5.4材料
5.4.1密集架用原材料应符合表2规定。
表2
材料名称 |
标准 |
材料名称 |
标准 |
冷轧钢板及钢带 |
GB 710 |
热轧钢板 |
GB 711 |
圆钢 |
GB 699 |
钢丝 |
GB 4357 |
无缝钢管 |
GB 8162 |
灰铸铁 |
GB 976 |
5.4.2密集架所用表面涂覆材料应符合表3规定
表3
名称 |
用途 |
牌号 |
标准 |
各色氨基烘干磁漆 |
面漆 |
A04-9 |
ZB G51 043 |
各色醇酸磁漆 |
C04-2 |
ZB G51 035 |
铁红、锌黄、铁黑环氧酯底漆 |
底漆 |
H06-2 |
HG 2239 |
铁红、锌黄环氧酯底漆 |
X06-19 |
ZB G51 095 |
磷化底漆 |
X06-2 |
|
粉沫喷涂 |
面漆 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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喷塑 |
面漆 |
|
|
5.4.3密集架所有钢板厚度应符合表4规定。
表4
名称 |
钢板厚度 |
立柱 |
1.5 |
搁板 |
1~1.2 |
挂板 |
1~1.2 |
侧面板 |
0.8~1 |
底盘 |
3 |
5.5表面处理
5.5.1零件在涂覆前,均应进行清洗、除油、除锈等处理。面板、侧面板等重要零件要进行磷化处理。
5.5.2产品所有标准件及紧固件均需氧化或镀锌处理。
5.6外观质量
5.6.1密集架各零件、组合件表面应光滑、平整,不得有尖角、凸起。
5.6.2颜色按定货要求,色泽应一致,漆面应均匀光亮、无划伤。
5.7传动机构
传动机构应转动灵活、平稳、不得有失灵现象。
5.8互换性
产品各零件、组合件之间应能保持互换性。
5.9漆膜附着力
应能达到GB l720中规定的二级指标。
5.10电动密集架的电器技术性能
5.10.1每列活动密集架的运行速度为3.2~3.5m/min。运行中应平稳、匀速。
5.10.2导线绝缘电阻不得小于20MΩ。
5.10.3电网的额定电压在380+10%V或220+10%V的波动范围内,密集架应能正常工作。
5.11电动密集架的安全防护
5.11.1电器线路必须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。
5.11.2在每列活动架的底部均应装有止动保险护板,并确保止动灵敏可靠。
5.11.3每组均装有可靠的保险锁。
5.11.4对易老化的导线及原器件应注明使用年限,到期更换。
5.12电动密集架的噪音
密集架空载运行中,声压级噪音不得超过65dB(A)。
5.13载重性能要求
5.13.1搁板载重
单面搁板上均布载重40kg,最大挠度为3mm,24h卸载后,不得有裂纹及永久变形。
5.13.2全负载载重
每标准节(六层双面搁板)在全负载(每块单面搁板均布载重30kg)的情况下,架体、立柱不应有明显变形,架体不应产生倾倒现象。
5.13.3载重运行
在全负载的情况下,各列密集架在手动或电动操纵下,都应运行自如,不得有阻滞现象。每标准节手动摇力应不大于12N(每列密集架的手柄摇力为:l2NX标准节数)。
5.13.4载重稳定性
在受全部载荷二十分之一外力(沿X、Y轴两个方向的水平外力)的作用反复100次后,取消外力,架体所产生的倾斜不得大于总高的百分之一。支架、立柱不得有明显变形。
6试验方法
6.1搁板载重试验
6.1.1在平台上放置两块垫板,将被试验搁板放置在垫板上,支承点压边尺寸在20mm之内(如图3)。
6.1.2在搁板中点位置放置千分表,记下零位。
6.1.3在搁板上均匀加载至额定载荷(单面搁板承重为40kg),放置24h后测量搁板的变形量。
6.1.4卸载,检查搁板有无裂纹及永久变形。
6.2全负载试验
6.2.1装配好一列两标准节架体。
6.2.2在每块搁板上均匀加载至额定载荷(单面搁板承重为3kg),放置24h后,观察立柱、架体有无明显变形及倾斜现象。
6.3载重运行试验
6.3.1用一列(2~5标准节)密集架,在额定载荷下进行运行试验。
6.3.2在手柄上挂一测力计,带动手柄转动,使密集架运行,记下测力计的读数,即手柄转动的切向力,并观察运行情况。
6.4载重稳定性试验(如图4)
6.4.1将一列两标准节密集架放在平台上,按额定载荷加载,进行稳定性试验。
6.4.2把钢丝绳固定在A点上,并沿X轴通过固定滑轮折成直角,绳端加全部载荷(两标准节)的二十分之一的重砣。
6.4.3将重砣上下升降(下降时,其负载不应对书架有任何冲击),反复100次,取下重砣,测量架体倾斜度,应符合5.13.4条规定。
6.4.4把钢丝绳固定在B点,使钢丝绳沿Y轴方向通过固定滑轮折戊直角,绳端加全部载重(两标准节)的二十分之一的重砣,按6.4.3条的方法试验、检测。
6.5电动密集架性能试验
6.5.1运行速度试验
在lm距离内,用秒表测量密集架运行速度,反复多次后,取其平均值。
6.5.2导线绝缘电阻试验
用500V兆欧表分别测试电动密集架导线间及导线对地绝缘电阻。
6.5.3止动保险护板安全运行试验
在电动密集架运行中,随机触动保险护板,观察其止动性能。
6.5.4保险锁可靠性试验
将处于密集位置的电动密集架锁上保险锁,然后分别进行电动和手动操纵,观察密集架是否有运行动作。
6.5.5噪音试验
将传声器置于运行的密集架周围,距各被测面垂直距离lm处,用声级计A声级测定。
6.6漆膜附着力试验
按GB 1720中规定进行。
7检验规则
手动及电动密集架分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,检验项目见表5。
序号 |
检验内容 |
技术要求及指标 |
1 |
加工制造 |
5.2条 |
2 |
制造公差 |
5.3条 |
3 |
外观质量 |
5.6条 |
4 |
传动机构 |
5.7条 |
5 |
互换性 |
5.8条 |
6 |
漆膜附着力 |
5.9条 |
7 |
电动密集架的运行速度 |
5.10.1条 |
8 |
导线绝缘电阻 |
5.10.2条 |
9 |
电路短路及电机过载保护装置 |
5.11.1条 |
10 |
止动保险护板 |
5.11.2条 |
11 |
保险锁 |
5.11.3条 |
12 |
噪声 |
5.12条 |
13 |
搁板载重 |
5.13.1条 |
14 |
全负载载重 |
5.13.2条 |
15 |
载重运行 |
5.13.3条 |
16 |
载重稳定性 |
5.13.4条 |
7.1出厂检验
7.1.1手动及电动密集架均需经制造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,并应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。
7.1.2手动密集架出厂检验项目按表5中序号1~5的内容进行。
7.1.3电动密集架出厂检验项目按表5申序号1~5、7~12的内容进行。
7.1.4手动及电动密集架交付时,订货部门有权对产品进行抽验。抽验数量为每组一列,手动及电动密集架均按出厂检验项目进行。
7.1.5抽验的产品经检查如符合要求,则视为该批产品合格;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,则加倍复验,复验合格,则视为该批产品质量合格;经复验仍有一项不合格,则全部返修后重新复验。
7.2型式检验
7.2.1手动及电动密集架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试验;
a.试制的新产品;
b.间隔半年以上再生产时;
c.产品在材料、工艺、设计等方面有重大改变时;
d.连续生产时,每年不少于一次。
7.2.2型式检验的产品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,抽取数量为抽验批的百分之二。
7.2.3型式检验的项目,手动密集架按表5中序号1~6、13~16的内容进行,电动密集架按表5中所列全部内容进行。
8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及贮存
8.1标志
8.1.1手动及电动密集架的侧面板上应安装标牌。
8.1.2标牌上应注明以下各项:
a.产品名称、型号;
b.注册商标;
c.制造厂名及出厂日期。
8.2包装
8.2.1所有零件、组合件须分类包装,以防碰撞划伤。
8.2.2电机、减速器、配电板等电器元件要单独包装。包装箱要有垫板、隔板等。要扎紧、捆牢,并注明“小心轻放”、“禁止倒置”、“防雨淋”等字样。
8.3运输
运输过程中,应尽量避免碰撞,防雨雪淋袭。
8.4贮存
密集架不得露天存放,应放在通风良好的库房或棚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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